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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强在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 提高社会公众对改革的认同度和参与度

发布日期:2017-01-04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7月27日,司法部副部长刘志强在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扎实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提高社会公众对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认同度和参与度。

刘志强在讲话中指出,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改革以来,人民监督员的广泛性、代表性进一步增强,选任程序进一步严格规范,培训管理更加扎实有效,履职抽选更加科学公正,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完善。通过试点工作,人民监督员外部监督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凸显,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得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实践表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符合我国国情,符合监督工作规律,符合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期待,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民主的优越性。他强调,全面推开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任务重,责任大,社会关注度高。

刘志强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扎实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要严把选任条件,确保人民监督员队伍质量;要规范选任程序,确保选任公信力;要加强培训工作,提高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要健全考核制度,提高人民监督员管理水平;要强化选用衔接,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作用。

刘志强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的组织领导,健全与检察机关的协作机制,抓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全方位宣传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举措、进展和成效,提高社会公众对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认同度和参与度,务求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