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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第三方调解中介服务 健全医疗纠纷调解机制

发布日期:2017-08-25 来源:司法局


随着人们的对健康需求、医疗需求和法制意识、维权意识不断提高,与医疗条件、医疗技术、医疗质量的有限性冲突不断加剧,医疗纠纷已成为多年来困扰医疗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难题,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医疗纠纷调解专业性强、环节多、难度大。我市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专业辅助”的工作思路,运用法律、行政、市场和调解等综合手段化解纠纷,探索出以“保、调、赔、认、防”五位一体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机构风险转移机制,形成平衡各方利益、控制风险的医疗责任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

一、主要做法

(一)调:建立医疗纠纷专业调解组织。建立专业的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组织体系,以实施医责险统保为基础,通过医疗行为过错评鉴会及合议会,认定医疗过错和赔偿责任。2016年12月8日经市卫计委授权,由市司法局备案批复,成立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聘请社会上有公信力的退休的卫生、医疗、司法、保险等专业人员担任调解员,组成独立于医患双方的第三方医疗纠纷专门调处队伍,负责医疗纠纷调解工作。

(二)保:设计新型医疗责任险。为推动我市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险,市卫计委协各医疗机构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完成了适合我市实际的医疗责任保险产品设计。该产品参照医疗机构的等级、门诊人次数、住院人次数、手术台数等数据量身设计符合实际需求、真实反映风险水平的医疗责任风险产品,由阳光保险、平安保险和永诚保险3家公司共同承保。该产品得到我市医疗机构的普遍认可。到目前市直属三级、二级医疗机构全部加入,各县(市)、区医院正在陆续加入。

(三)赔:规范医疗纠纷调解理赔程序。为合理界定医疗责任,让鉴定结果得到患者、医疗机构、承保公司三方认可,医调委组建了医学、法学、保险等各类专家库。由医调委、患方、院方根据学科专业、回避和随机抽样原则均数抽取专家组成专家评鉴会确定医疗纠纷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在评鉴基础上,可由医调委主任、卫计委领导、经纪公司负责人、承保公司负责人、医学、法学专家组成合议会,互相监督共同决定保险责任,确保公平公正。向医患双方公开公布专家评鉴结果、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由医调委向承保公司出具支付保险赔款通知书,承保公司要在时限内足额赔付。

(四)认:开展诉调对接及司法确认环节。为了增强第三方调处公信力和权威性,在调解程序中开展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环节。人民法院在医调委设立医疗纠纷巡回法庭,对医疗纠纷案件实行调解前置,委托医调委做庭前调解,更好的衔接诉讼和调接,经医调委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具有法律效力,确保协议真正得到履行。

(五)防:建立医疗风险防范机制。医调委建立医疗评价反馈机制,结合调解案例和数据,分析评价医疗机构管理、服务质量、安全水平,查找管理漏洞和技术薄弱环节,定期召开医疗纠纷评议会,向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提出风险防范建议,促进医疗机构提升管理、服务和安全水平,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二、显见成效

以上做法表明,聘请职业化人员提高调解工作的专业性,是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效率的保证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社会分担机制作用,实现调解过程与保险理赔相结合,调赔协议与司法确认相衔接,注重工作协同性,是做好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关键。

(一)有效化解医患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医调委成立5个多月来,共接待医疗纠纷案件30余起,其中:咨询6件,劝导息诉12件,评鉴2件,受理立案调解10件,其中:结案8件,2件在调处中,受理调解成功率100%。法院较往年同期平均医疗纠纷案件受理量下降 60 %,自医调委成立以来,参保医疗机构未发生医闹和医患纠纷上访案件。

(二)规范调处程序规则,维护正当权益。医调委以第三方身份调处医疗纠纷,规范医疗责任认定和赔偿程序,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杜绝了通过医闹获得不正当利益。截止目前,医调委受理参保医疗纠纷案件中,患方诉求金额 80余万元,实际赔付金额 7.7万元。调处案件的回访中,医患双方满意率100%。

(三)推升社会治理水平,破解社会难题。通过创新医疗纠纷风险社会分担机制,运用保险经纪中介服务,提升医疗纠纷责任保险产品供给,负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日常工作运行,有效化解了社会难题,减轻了政府和卫计、司法等部门的压力,是医疗纠纷社会分担机制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成功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