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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26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调解员协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涌现了一大批先进事迹和人物。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推荐评选出一批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可和赞誉的人民调解员,引导和激励广大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在化解矛盾,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由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新华网主办,法制日报社、人民调解杂志社协办,共同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国“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区、市)人民调解员协会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司法厅(局)要密切配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推荐评选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

按时保质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尚未成立人民调解员协会的省

(区、市),由司法厅(局)组织实施。要广泛发动各级人民调解员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开展不同范围的评选活动,通过评选活动有效挖掘、发现典型。

二、坚持面向基层。要充分体现活动的社会性、群众性、广泛性,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基层群众推荐身边的人民调解员典型,真正把近些年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影响力大的人民调解员推荐上来。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推荐与媒体、公众推荐相结合,遵守活动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省(区、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或司法厅(局)对被推荐人要严格把关,公开公示,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被推荐人和事迹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和手段,大力宣传“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宣传被推荐人的先进事迹,提高人民调解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2017年度全国“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组委会接收初选候选人推荐表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推荐表需同时报送纸质文件和电子版。

联系人电话:李明韵 010-65153367

杨春红 010-65152944

E-mail:jcs5923@126.com

传 真:010-65153384 010-65152913

附件1: 2017年度全国“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方案

附件2:2017年度全国“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初选候选人推荐表(请从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网下载)

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

2017年7月19日

附件1

2017年度全国“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涌现了一大批先进事迹和人物。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推荐评选出一批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可和赞誉的人民调解员,引导和激励广大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在化解矛盾,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由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和新华网主办,法制日报社、人民调解杂志社协办,共同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国“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名额

2017年度全国“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共10名。

二、评选范围

在村(居)、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从事5年以上人民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包括兼职人民调解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

人民调解员事迹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三、评选条件

1.服务为民。对党忠诚,热爱人民调解事业,对群众有深厚感情,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始终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根本目标,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和口碑。

2.业务精通。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和较强的调解技能,有较高的法律政策水平,会做群众工作,在本地、本行业有很高的知名度、影响力,是公认的人民调解能手。

3. 业绩突出。善于处理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解矛盾纠纷数量多,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高,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良好,受到党委政府的表彰奖励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称赞。

4. 廉洁自律。为人公道正派,作风严谨扎实;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评选机构

1.成立2017年度全国“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组委会。

2.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实施和联络协调工作。

3.组委会下设评选委员会,由主任评委、专家评委、媒体代表组成。

(二)评选流程

2017年度全国“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推选。2017年7月20日—9月24日。推荐方式包括三种:一是组织推荐,各级人民调解员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自下而上推荐初步人选;二是媒体寻找,参与评选活动的媒体通过征集、寻访等方式推出初步人选;三是群众推荐,社会公众通过网络、微信等方式,推荐自己身边最受欢迎的人民调解员作为初步人选。各省(区、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或司法厅(局)组织推选出本辖区2-3名2017年度全国“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初选候选人,填写推荐表,连同一张工作照上报2017年度全国“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组委会。

第二阶段,评议。2017年9月25日-10月22日。共有2个程序:一是评选委员会对初选候选人进行评议、投票,确定30名候选人,在新华网、法制日报、中国普法网、法制网、千龙网和司法部政府网等媒体公布候选人事迹;二是社会公众通过新华网、中国普法网、法制网、千龙网和司法部政府网,为最受欢迎的人民调解员候选人投票。

第三阶段,公布。2017年10月23日-11月20日。组委会根据评选委员会评议以及公众投票情况最后确认10名“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名单及事迹通过媒体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展示。

五、表彰奖励

1.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对2017年度全国“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进行表彰奖励。

2.中央主要媒体以及都市媒体等采取多种形式对10名“最受欢迎人民调解员”进行展播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