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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召开“七五”普法讲师团成立大会

发布日期:2017-09-01 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网站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省“七五”普法规划和省人大决议,整合我省法律专业人才优势资源,充分发挥法学专家在法治宣传教育和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8月14日,省委宣传部、建设法治黑龙江工作委员会法治宣传教育组、省司法厅、省法学会共同组织召开了全省“七五”普法讲师团成立大会。建设法治黑龙江工作委员会法治宣传教育组组长、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沃岭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刘红岩宣读了全省“七五”普法讲师团成立通知,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宋忠宪宣读了“七五”普法讲师团工作责任制度,大会由省司法厅副厅长吴文革主持。建设法治黑龙江工作委员会法治宣传教育组成员单位领导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武文斌、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冯海龙、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李宏,普法讲师团成员以及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中省直单位、部分在哈高校负责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同志,省司法厅机关干部等160余人参加了大会。


沃岭生指出,从深化法治黑龙江建设,服务龙江全面振兴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普法讲师团工作的重要意义。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全面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既面临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又面临爬坡过坎的攻坚考验,能否在全社会形成树立法治意识、崇尚法治信仰的良好氛围,直接关系到经济振兴、政治民主、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发展新格局。因此,继续深化普法教育,建设法治黑龙江,是当前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普法讲师团肩负着推动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的艰巨任务,尤其肩负着推动国家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职责。加强普法讲师团工作,既有利于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处理各种社会矛盾,更有利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使各级领导干部成为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沃岭生要求,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把普法讲师团工作落到实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对普法工作作出“创新宣传形势,注重宣传实效”的重要指示。中央相继出台了《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等重要政策性文件。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大力培育法治文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8月10日,省委深改组审定通过了我省关于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具体实施意见。这些都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对普法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充分表明了普法工作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我省普法讲师团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中央和省的“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明确任务、履行职责、强化管理,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沃岭生强调,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成员作用。一是要注重增强普法为民意识,不断提高围绕大局组织策划宣讲的能力。二是要注重加强法治理论研究,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三是要注重贴近实际、贴近工作、贴近群众,不断创新宣讲形式。四是要注重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增强普法宣传教育功能。使普法教育能更好地为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素质服务,为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服务,为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发展服务。

50名讲师团成员主要是从省直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司法执法机关以及各高校等从事法律事务、法学研究和教学人员中推荐选拔,普遍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法律基础知识扎实、法治实践经验丰富,任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