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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律师行业 党的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8 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网站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行署司法局党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司法局党支部,绥芬河市、抚远市司法局党委,省律师协会党委:

《黑龙江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实施意见》经厅党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黑龙江省司法厅委员会

2017年4月24日



黑龙江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党对律师行业的领导,激发律师行业党组织活力,促进我省律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办发〔2016〕53号)和中组部、司法部、省委等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律师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律师行业党的建设重要意义。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对于引领律师行业正确发展方向,激发律师行业活力,促进律师行业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发挥作用;对于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把律师行业及其从业人员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不断扩大党在律师行业的影响力,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对于充分发挥律师工作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律师事业的领导,坚持从严从实,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分类指导,把握特点规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实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扩面提质工程”,着力破解组织体系不够健全、组织覆盖不够全面、组织运行不够规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难题,不断增强律师行业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我省律师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的目标要求。(1)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建立健全,做到有律师党员的地方就有党的组织,有律师的地方就有党的工作,形成分布广泛、完善严密、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体系,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的广泛覆盖。(2)律师行业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明显加强,建立党员信息数据系统,规范党组织关系接转,健全党员培训机制,党员队伍不断壮大,素质能力不断提高,发挥中坚力量作用。(3)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明显增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建设者、坚定捍卫者。(4)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宗旨观念和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廉洁执业意识明显增强,广大律师以人为本、执业为民,依法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自觉维护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5)健全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党内基层民主、党性定期分析、党内关怀和监督等制度,律师行业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更加突出。

四、明确律师行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要着眼于履行党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党章》赋予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开展工作,严肃组织生活,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政治作用。按照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要求,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贴近律师、团结律师、引导律师、赢得律师。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执业、诚信从业。

五、健全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有利于开展党的活动的原则,理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管理体系,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健全完善行业党建工作指标体系。律师协会党组织由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负责管理。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一般由当地律师协会党组织负责管理,没有成立律师协会的地方,由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管理。律师协会党组织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律师党建工作会议,并定期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报告律师党建工作情况。要全面开展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入户调查,建立健全党组织名录和党员名录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要及时总结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更加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的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切实把律师事务所管理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推进律师行业党的组织有效覆盖。本着应建尽建的原则,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各律师协会应当全部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具备条件的应当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律师协会已经建立党的基层组织的,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作用;尚未建立党组织的要抓紧建立;新建律师协会的地方,要同步建立党组织。凡是有3名以上党员的律师事务所,都应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少、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就近与其它律师事务所联合组建党组织。对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党员数量都比较少的地方,要将律师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当地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对于没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党组织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联络员等方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七、加强律师行业党组织的规范建设。以实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个好”为目标,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要求,制定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积极开展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的创建活动,按照坚持标准、注重经常、讲求实效的要求,加强跟踪服务指导,推进律师行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做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活动经常、作用明显、档案齐备,使全省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做有标准,切实提高全省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

八、加强律师党员的管理。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切实做好律师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要建立律师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与律师执业流动同步办理制度,严格实行组织关系接转回执制度,对于进入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律师党员,应按要求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和接收。专职律师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入所在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律师事务所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转入所在地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退(离)休后到律师事务所工作或一时不能接转正式组织关系的律师党员,要持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党组织活动。要重点做好流动律师党员管理工作,加强流动党员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党员档案在律师党员日常管理中的作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律师协会党组织要建立动态的党组织和党员电子信息库,定期采集律师行业党组织的变化、律师的政治面貌、律师党员组织关系从属状况和思想状况等党建工作信息,及时补充更新律师党员接受教育培训、执业流动、奖惩等信息,为有效加强律师党员管理提供依据。

九、做好在律师队伍中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律师党员应当成为律师队伍的中坚力量的要求,科学制定发展党员规划,有计划地做好律师党员发展工作。重点做好在优秀青年律师、业务骨干律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发展党员工作,切实加强在党组织力量薄弱的律师事务所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律师党员队伍,优化律师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律师党员队伍整体素质。要大力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主动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努力建设一支数量较多、质量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十、加强律师行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发展壮大党务工作者队伍,不断加强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建立健全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的管理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使律师行业党务工作者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以党性教育为重点,加大律师党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强化律师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提高律师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员意识,使律师行业广大党员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表率、做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表率、做依法执业诚信执业的表率、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率。

十一、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党内基层民主制度,保障律师党员民主权利,尊重律师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律师党员在党内事务中的参与、管理和监督作用;建立完善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建立完善民主评议律师党员制度,激励律师党员更好地发挥作用。健全完善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健全完善律师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及时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健全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深入开展律师党员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构建联系服务群众的工作体系,增强服务实际效果。完善律师执业规范和监督管理制度,构筑有效防范违法违纪行为的制度防线。建立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切实关心、爱护老律师党员、年轻律师党员和生活困难律师党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关心律师党员的政治进步,注重推荐优秀律师党员参选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十二、拓展律师行业党组织作用发挥途径。律师行业党的建设要坚持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律师行业党建要服务中心任务,推动事业发展。律师行业党组织要强化思想阵地意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要坚持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形成做好群众工作合力,把广大从业人员团结凝聚在党的旗帜之下。

十三、健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工作保障机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要把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对本地区、本系统的律师党建工作负总责。各律师协会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健全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的具体指导。要建立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党组织领导联系点制度,经常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律师事务所要积极支持党支部开展活动,加强党支部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为党支部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