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伊春公证处2016年预算公开附表及说明

发布日期:2016-03-16 来源:司法局

伊春公证处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公证处是一个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2、机构设置

伊春公证处成立于1981年,行政级别为正处级,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设有综合科、业务科两个科室。综合科,主要负责办公室工作、档案整理、宣传、文字整理、网络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业务科,主要负责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国内的经济、民事公证。解答法律咨询及公证业务咨询工作。

3、人员构成

人员编制为行政政法专项编,人员编制数6名。现实有人数为14人。其中:主任1名、业务科(公证员)4名、综合科(行政辅助人员)1名,以上6名同志的工资均在市司法局由财政统发;其余8名是聘用人员(3名技术人员、4名公证员助理、司机1名)工资均由收费解决。

二、预算说明

1、2016年伊春公证处部门预算指标为69.76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9.76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69.76万元。按一般公共预算功能科目支出分为律师公证管理69.76万元。

2、按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分为:工资福利支出29.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46万元,项目支出13.13万元。

3、2016年预算支出数69.76万元比2015年预算支出58.52万元增加11.24万元。主要是伊春公证处是一个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业单位,全部经费都是在收费中解决,所以,收费增加相应的支出也增加。

4、表格5、表6不涉及我单位。

5、“三公”经费情况

因公出国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经费2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政府采购情况:2016年本部门拟需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为网络维护费、培训费、印刷费、资料费等都是分散采购,无集中采购项目。

7、预算绩效目标:公证处是贯彻落实《公证法》提高公证公信力,发挥公证工作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保障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积极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为促进林区经济发展、平安伊春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绩效目标:预防纠纷、减少诉讼,“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稳定”为广大群众提供公证法律服。

8、固定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总值:521,275元,其中:通用设备476,145元,图书1180元,家具用具43,950元。

2016年伊春公证处预算公开附表(全部).xls

                         伊春市伊春公证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