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波同志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3-08-22 来源:司法局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局党委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全省社矫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推进社矫工作规范化建设,为平安伊春做出积极贡献。刚才,林巍局长传达了全省社矫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精神,介绍了我省五个地市和农垦系统司法局的社矫工作先进经验。省厅会议精神和典型经验,对于加快推进我市社矫工作规范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下面,就如何贯彻落实全省社矫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精神,我代表局党委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认真总结工作经验

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于2012年底全面启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省厅的指导下,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开局良好。

一是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运行。全市建立了以县(市)区(局)、乡镇(街道)、社矫工作领导小组为基础构架的三级管理体系。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乡镇(街道)司法所具体执行,村居(社区)基层组织和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在社矫工作组织协调方面建立了领导小组例会、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等制度;在管理工作上完善了衔接管理、日常管理、考核评估等制度;在工作行为方面制定了职责分工、工作纪律、人员培训、档案管理等规定,明确了政法机关在社区矫正各环节所担负的任务、履行职责的程序和工作时限。规章制度涵盖了社矫工作的各个环节,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基本制度框架,为我市社矫工作依法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创新方式方法,保证矫正工作效果。全市围绕如何增强社矫人员矫正效果,探索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监管矫正方法。举行入矫宣告仪式;实行分级管理。通过谈话、走访、心理测试,了解服刑人员犯罪原因、心理状态、悔罪表现和对社会危害程度,实施宽管、普管、严管的三级管理;成立了由司法所、派出所、村(居)委会、服刑人员近亲属、社会志愿者等组成的监督核查小组,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运用GPS手机定位系统监管。新青区对社矫人员全部实现了手机定位监控管理;铁力市对社矫人员集中学习教育场所进行了区域监控,准确掌握其活动情况。截至7月底,全市累计接收社矫人员XX人,解除矫正XX人,目前在矫人员XX人,无一人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三是强化教育,增强社矫人员法治观念。各单位丰富教育手段、活化教育方式,通过引导式教育、法制教育和观看警示片教育等活动,促使社矫人员改过自新;通过发挥社会帮教力量、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社矫人员改邪归正;通过入矫教育、常规教育、解矫前教育、实施个案矫正教育等措施,使大多数社矫人员消除了不良心理。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组织集中教育XX人次,进行个别谈话教育XX人次,进行心理辅导XX人次,组织参加公益劳动XX人次,增强了社矫人员的法治观念和知法、守法意识。

四是帮扶解困,助推社矫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各单位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努力实现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有机统一。在人格上尊重、感情上亲近、生活上关心、权益上保障,帮助社矫人员解决在就业、就学、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全市累计为XX名特困社矫人员家庭办理了低保,为XX名社矫人员办理了重新就业就学,为XX名社矫人员落实了责任田。举措的实施,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最大限度地化解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社矫人员重新融入社会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是提升素质,加强社矫工作队伍建设。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展社矫工作队伍专业知识培训,开展经常性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社矫队伍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水平。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累计培训司法所工作人员76人,培训社会工作者21人,培训社会志愿者323人。

总结我市社矫工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更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社矫工作刚启动,向规范化建设发展的路还很长,还有很多基础性、常规性工作要做,任务相当繁重,与先进地市相比差距还很大。我们既要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发现亮点、培育亮点,更要探索社矫工作的规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创造工作佳绩。

二、充分认识我市当前社矫工作的形势和任务

我市社矫工作全面推开仅有8个月的时间,从8个月的社矫人员接收情况看,增加非常迅速,今年6月底全市社矫人员XX人,到7月底就达XX人。为此,我们应努力做到用发展的思维,辩证的思维,法治的思维,实践的思维去谋划、实施和检验社矫工作,真正把法律规定、上级部署和司法行政职能有机结合起来,正确认识我市社矫工作当前的形势和任务。

一用发展观点来认识形势任务。社区矫正作为刑罚社会化的重要探索,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前景光明、使命光荣、任重道远。全市广大社矫工作者既要有使命感、荣誉感,更要有责任感、紧迫感,还要树立与时俱进的思想,坚持做到用发展的观点去研究、谋划社区矫正工作现在应怎么做,将来朝着什么方向发展,从而增强工作的针对性、预见性和实效性。既要有依法履职、努力完成好本职工作的信心,更要有奋发努力、攻坚克难的决心,真正把社矫工作发展进步作为事关我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战略性工程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出成效。

二用辩证观点来认识形势任务。我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刚刚起步,还有大量工作要做、还有许多问题需亟待解决。比如:社矫人员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不配套、不规范;社矫人员矫正方案的针对性不强,矫正档案填写不及时;社矫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经费保障适应不了工作需要;司法所没有公务用车,开展调查走访、监管核查工作受到制约;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和加强;大部分区(局)还没有建立社矫人员教育、劳动基地,还没有实施社矫人员信息化监管;在调查评估中工作不细等问题。问题的存在就是我们的压力所在,也是我们创新的基点所在。为此,我们必须增强责任意识、创新意识,紧紧抓住事关社矫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抓住社会各方面关注的社矫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抓住影响和制约社矫工作科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找到症结所在,提出有效办法,制定有效措施,促使困难和问题早日解决。

三用法治观点来认识形势任务。社矫工作有别于基层司法行政其他业务, 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行行为,无论是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矫正、监督管理,还是组织帮困扶助,都必须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我市广大司法行政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要自觉运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来依法矫正,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随着社矫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我市社矫人员将持续增加,在矫基数将越来越大,能否始终做到严格依法规范文明执法,能否始终保证持续安全稳定,这是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者依法惩罚犯罪、改造罪犯、履行监管职责的重大考验,也是对全市基层队伍执法理念、执法素质、执法能力的重大检验。我们的思想必须加快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也就是说必须加快由粗放式执法向规范化执法的转变,由传统经验型向依法治理型的转变,形成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监管,司法所干警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法治化氛围。

四用实践观点来认识形势任务。推进我市社矫工作规范化发展,必须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原则,必须坚持建设与规范并重、发展与管理同步,真正谋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因此,我们要在社矫工作制度、机制、能力建设上狠下功夫,在解决突出问题、棘手问题上见实效。要围绕新形势下我市社矫工作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各自的社矫工作实际,制定工作目标, 明确重点建设内容,紧密结合社矫人员的思想改造,及时调整矫正方案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措施促进思想转化,在工作中既要积极稳妥地推进社矫工作, 也要勇于实践、大胆实践,确保每年工作都有新起色、新亮点、新进步。并注重将实践的过程归纳好、总结好,扎实推进我市社矫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以学习贯彻全省会议精神为契机,努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

社矫工作在我国的发展历程,从试点、试行到全面开展,从写入刑法、刑事诉讼法到正在专门立法并已报请国务院审议,可以看到“建章立法”是其贯穿始终的主线,“依法管理”是永恒不变的主题,做好社矫工作必须依法严格监管,严格执行程序、严格实施全面教育,严格落实应急机制,努力提升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一要依法严格监管,确保安全稳定。社矫人员监管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实地检查、通讯联络、信息化核查等措施及时掌握社矫人员的活动情况。坚持定期到社区矫正人员居住的社区、学校、单位、家庭等进行实地检查核查,了解核实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矫正的现实表现。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或者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了解掌握社矫人员的有关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司法所要对在矫人员的居所变化、家庭变化、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各地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运用“GPS”手机定位系统这一现代科技手段,对社矫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对安全风险系数高的社矫人员要落实手机定位管理,随时掌握其活动轨迹,确保不脱管、不失控。

二要严格执行程序,提升执法水平。要严格执行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等环节的工作制度,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严格做好对拟适用社矫人员的调查评估,确保非监禁刑罚的准确适用;加强与有关部门工作衔接,依法做好社矫人员交付与接收工作。要严格执行监管审批制度,严格社矫人员进入特定场所、外出、居住地变更的审批,认真审查有关事项,从严履行审批程序,及时掌握变动情况,防止社矫人员脱管失控。要严格执行惩处、执行变更制度,对不服从监管或违反监管规定,符合给予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条件的,要及时按照规定办理;对符合收监执行条件的,要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收集证据材料,依法提请人民法院撤销缓刑、撤销假释、建议收监执行,并积极会同公安机关从快将其收监,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三要严格实施全面教育,改进教育质量。要落实矫正小组制度,确保每名矫正人员建立一个矫正小组,制定专人矫正方案。要切实发挥好教育矫治的攻心治本作用,促进社矫人员心理和行为的转变,不断提高矫正质量。要重点抓好对社矫人员的集中教育,将集中教育开展情况作为执法考评的重要内容。要从社矫人员心理、认知、社会关系等各个层面介入,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帮助社矫人员康复心理,健全人格,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要积极推动帮扶工作的落实,主动争取把社矫工作纳入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体系,要积极协调、发挥好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解决好社矫人员的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问题,落实相关政策和措施,提高对社矫人员的管理服务水平,为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四要努力加强队伍建设,以适应社矫工作发展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市社区矫正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少、业务素质不高的问题,是影响社矫工作顺利开展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特别是承担着社矫日常工作的司法所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更为突出。全市54个司法所中,1人所12个,2人所多达29个,朗乡局至今未建立司法所。目前,我市社矫工作刚刚全面铺开,社矫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亟待提高,加强队伍建设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各单位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专职队伍建设。要从本地实际出发,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司法所人员编制;要壮大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队伍。采取政府购买公益岗位、聘用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招募社会志愿者等方式,积极争取包括专家、学者、离退休人员在内的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还要利用好社区实行扁平化管理改革的有利时机,把司法所没有实现收编直管的问题切实解决好,将司法所长任职、工作人员身份和隶属关系明确到位,为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必要保障。各单位要在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素质上下功夫,创新培训形式和方法,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圆满完成繁重的社矫工作任务。

五要严格落实应急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各地要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社矫人员的表现进行分析、排查,加强对违法犯罪倾向等情况的研判,要抓住重点,对排查出的原判罪重刑长、犯罪性质恶劣、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思想出现波动、日常表现差的重点矫正人员,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和措施,预防和防范在先,实施重点监管,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发现社矫人员脱离监管及时组织追查,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针对社矫人员脱离监管下落不明、参与群体性事件、行凶犯罪、非正常死亡等突发事件,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确保对突发事件防范有力、处置迅速、妥善应对,切实把影响降到最低。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社矫工作,必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依法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矫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全市上下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各地要经常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社矫工作情况,争取把社矫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经费、机构、人员等困难和问题。要发挥好社矫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功能和作用,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及时通报,对重大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切实加强对社矫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我市社矫工作规范化发展。

开展好、完成好社区矫正各项工作任务,是我们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所在,也是对司法行政工作执法能力的检验,我们要按照省厅和市局的工作目标要求,克服困难、依法履职、扎实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造平安伊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