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波局长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3-03-11 来源:司法局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12年司法行政工作,表彰先进,研究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

市政府对开好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李市长听取了市司法局关于贯彻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的专题汇报,并对做好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下面,我代表市局讲三点意见。

一、2012年工作简要回顾

2012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打牢基础、强化管理、推进创新”为主题,以深化“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法律服务实践活动为主线,以打造“风清、气正、人和、向上”的司法行政机关为目标,履职尽责,扎实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稳定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法律服务工作有新进展。以“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法律服务实践活动为载体,创造性地开展了“服务三次创业伊春行”系列活动。成立了律师法律服务顾问团,组织全市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对重点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及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为光明集团重组转制、市区棚户区改造、企业融资和依法经营等提供了大量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处理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实行信访窗口援助律师值班制度,为有关部门解决信访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0件。加强了法律援助城际间协作,与山东省威海市等16个省外城市签订城际间协作协议,为我市外出务工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件,维护了我市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2012年,全市律师行业办理各类案件2005件,担任法律顾问119家;公证行业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161件;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案件510件;司法鉴定机构办理案件768件。全市法律服务机构为集体和个人挽回了经济损失760万元。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中获全省第一名,进入全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先进单位行列,办理的杨守凤追索医疗保险费案件在司法部“十佳精品法律援助案例”评选中入围。

二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新成效。开展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伊春”、“创建文明城,法治伴我行”、“弘扬法治精神,倡导文明新风”、“学法在课堂,守法在心中”、“万户家庭学法律,户户平安促和谐”、“守法经营,诚信服务,放心消费”、“重民生,促发展,走基层”等系列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征集法治文化作品215件,发送手机短信51800条,两万户家庭、50所中学参加了法治知识竞赛和演讲活动,“法律七进”出动宣传车580台次,发放图书5000余册,宣传单25万余册,营造了公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以法治伊春创建活动为重要载体,深入开展了法治县(市)区(局)、法治乡镇(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 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认真总结“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的经验,提升了创建层次,扩大了创建成果,为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建设夯实了基础。全市共有16个单位被授予全省“民主法治示范单位”,5个县(市)区被授予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铁力市被授予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

三是社会管理工作有新提高。深化了联合帮教“双延伸”的工作。与香兰监狱召开了联合帮教“双延伸”工作联席会议,与香兰监狱、伊春技师学院联合举办了服刑人员焊接技术培训班,培训了50名余刑在一年之内的伊春籍服刑人员,多数县区深入监狱开展了系列帮教延伸活动,促进了监狱教育改造整体质量的提高。香兰监狱80%的伊春籍服刑人员受到不同程度加分、减刑奖励。积极探索了刑释解教人员“创业、谋业、救济”三位一体安置模式,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大幅下降。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活动,落实了刑释解教人员出监(所)必接必送制度。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就业基地11个,安置刑释解教人员314人;推荐12名释解教人员到江苏、山东省的企业工作;为符合条件的216名刑释解教人员办理了低保补助。举办了刑释解教人员汽车驾驶、电焊等专业培训班2期,培训学员68人。社区矫正工作由试点转为全面铺开,矫正对象无一人脱管、漏管重新犯罪。劳教所连续十五年实现“四无”工作目标。

四是人民调解工作有新突破。以深化并丰富“七字调解法”工作经验为重点,开展了“奋战二百天、喜迎十八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全市社会矛盾纠纷、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公共安全隐患排查调处整治”专项活动,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开展了“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涌现出一批人民调解能手,铁力市司法局铁力司法所所长曹殿良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着力构建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在民事诉讼、公安行政、信访、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领域的人民调解衔接工作全面开展,“以案定补”的政策得到逐步落实。全年共调解案件2320件,其中,防止群体性上访42件,防止群体性械斗12件,调解成功率98.6%。

五是队伍建设有新加强。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教育”为重点,提高了队伍建设水平。广大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自觉实践“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理念,全系统作风建设有新起色、管理服务有新举措、质量效率有新提高。市局机关深入推进了科室竞赛、个人竞赛活动。修订完善了29项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全系统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了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加强了廉政教育、监督制约、纠风和惩防体系建设。

此外,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有序推进,市局及铁力市、嘉荫县司法局业务(办公)用房建设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法制、对外宣传、警务督察等工作也取得了新进展。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的结果,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局党委向全市司法行政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看到,与当前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相比,我们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思想观念上的不适应,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基层基础工作上的不适应,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倾力基层、夯实基础;工作机制上的不适应,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开拓创新等等。特别是在具体工作的落实上,执行力不强,主动性不够,一些重点工作存在着市局干、基层看的现象。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全省、全市政法工作及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主动服务“三次创业,转型跨越”这一工作大局,不断深化丰富“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法律服务实践活动,奋发进取,主动作为,为建设美丽富庶、文明和谐、健康幸福新伊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服务大局 不断深化法律服务工作

今年我市法律服务工作要以不断深化丰富“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法律服务实践活动为重点,紧紧围绕促进全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建设发展这个大局开展工作。

一是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围绕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发挥好律师的咨政辅治等非诉讼的法律服务作用,要积极推进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协调市法制办对市政府法律顾问团进行调整充实。要大力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备案制度,召开一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经验交流研讨会,不断丰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内容。要积极拓展探索企业经营管理业务转型升级、投融资等方面的法律事务,针对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组织法律人才出具法律意见书,为企业建立法律服务档案,多渠道、多形式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要发挥好公证的事先防范、现场监督、证据保全等作用,积极开拓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公证业务,积极向金融机构推介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公证业务,为金融资本安全运行和风险防范提供法律服务。要发挥好法律援助扶弱济贫的作用,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努力扩大受援面,加大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力度,对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挟养费的,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不再以其经济困难为条件,为他们快速办理法律援助。将涉及劳动纠纷、社会保障以及家庭暴力、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与民生相关的,困难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今年努力达到服务特殊人群的法援办案数量增加20%,达到150件。要继续扩大与我市劳动力相对集中输出地,建立省内省外城际间法律援助协作机要。加强协作配合,有效保障我市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特别是省拨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和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有限的经费全部用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二是要规范法律服务秩序。着眼进一步提升我市法律服务工作的诚信度和公信力,律师工作要健全完善律师事务所统一收结案制度、案件收益分配制度、案件档案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公证工作要组织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不断完善公证质量监督体系。按照公证法和省厅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证执业机构,优化公证资源,推动我市公证事业健康发展。司法鉴定工作要积极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和能力验证工作,力争我市司法鉴定机构全面通过能力验证。要引导司法鉴定机构加大设备、技术和人才的投入,实现我市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建设的目标。

三是要为法律服务提供保障。深入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攴件精神,积极为律师拓展业务、依法执业搭建平台,为律师参政议政、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创造条件,为解决广大律师后顾之忧争取扶持保障政策。要健全和规范公证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公证赔偿基金制度,进一步完善公证执业风险保障体制,增强公证行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此外,要切实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信访工作。健全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信访工作机制,继续坚持法律服务工作者特别是律师在信访大厅值班制度,落实涉法信访案件终结后的救助、教育稳控措施,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努力将各类矛盾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创新载体 不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013年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推进的关键之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按照“日常工作抓推进、重点工作求深化”的思路,创新理念,求真务实,有效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是继续推进主题教育活动,深化法律“七进”。继续抓好“重民生、促发展、走基层”和“创建文明城、法治伴我行”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继续开展以“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伊春”为主题的手机普法短信活动;继续开展以“弘扬法治精神,倡树文明新风”为主题的法治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利用“12.4”法制宣传日、重大节日、各种专业法颁布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法治宣传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宣传志愿者等法制宣传队伍,结合不同行业、部门和层面特点,以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认真做实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着眼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下大力抓好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坚持以考促学,按照省委组织部、宣传部下发的《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办法》,年内通过互联网等形式组织一次考试,用以检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同时,认真做好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

三是按时完成“六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及时制定下发《全市“六五”普法中期验收标准》,由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相关领导带队,组成检查指导小组,赴各地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做好迎接省检查组的准备工作。

四是着力抓好法制文化建设。认真落实《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指导意见》,年内开展一次督导检查,适时召开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现场会;充分利用文艺汇演、文学、戏曲、书画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联合有关部门共同举办法制文艺调演活动;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进步繁荣。

五是全面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大力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制定出台《全市法治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考核办法(试行)》,适时召开全市法治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推进会。选取试点,深入实践,总结规律,建立起科学的指标体系、高效的工作体系、有力的保障体系、周密的评估体系,实现创建活动的规范化运行。

三、维护稳定 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工作

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伊春,是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任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员和劳教人员的教育管理成效直接关系能否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要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上下功夫。

一是全面深化联合帮教“双延伸”的工作。

二是扎实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三是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四是稳步推进劳教工作。

四、促进和谐,不断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促进社会和谐,必须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今年,我们要以深化“七字调解法”为重点,拓展优化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健全“大调解”体系。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要求,在我市诉调衔接、调访一体化全面覆盖的基础上,从基层实际出发,深化人民调解与治安、交通事故、财产保险以及医患纠纷衔接机制,建立健全横向拓展、纵向联动的“大调解”工作网络,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构建我市“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源头预防和基础性支撑作用。

二是开展“大调处”活动。深入开展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切实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防止各类矛盾碰头叠加、交叉感染、蔓延升级。深入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大对重大不稳定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着力解决好当前我市较为集中的由征地拆迁、劳资关系、棚改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把各类不稳定问题化解在基层、稳控在当地。今年,要针对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社会矛盾、可能导致极端个人行为的利益诉求、可能引发媒体炒作的敏感事件等三类重点问题深入开展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不稳定因素。

三是抓好“大调解”队伍建设。认真施行《人民调解法》,深入推进全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专家库和人才库,努力化解更多的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在全市人民调解组织中开展星级评定活动,促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和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加大落实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政策力度,努力解决人民调解没钱办事的问题

五、保障有力 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要加强基层保障能力建设,形成基层为重、基层在先工作氛围,不断提高基层一线工作能力和条件。

一是加强县区司法局及司法所建设。全面开展全国“五好”司法所和省级“示范”司法所创建活动,系统地总结我市“五好司法所”创建5年来的工作成果,以典型引领推动工作不断深入开展。继续深化“铁力现象”,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适时召开司法所建设经验交流会,全面做好司法所建设典型经验的总结、宣传、推广工作。总结“旭日模式”,使街道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在短期内实现街道司法所建设全部规范化。推广铁力林区中心司法所建设经验,逐步完善林区中心司法所的服务功能,全面落实林区中心司法所的各项工作任务。大力加强县(市)、区(局)司法局规范化建设,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直接服务群众的能力,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今年,拟培养申报三个县(市)区(局)司法局迈入省级规范化司法局行列。

二是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建设。社区矫正是全新工作,需要我们采取有力措施,争取领导支持,相关部门配合,力争在社区矫正工作机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场所设施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还要加强社区矫正“三支队伍”建设,按照专业化、专职化要求,提高矫正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能力,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三是推进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区级法援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等重点问题,真正实现机构独立、人员专职、办案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抓好全市省级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先进单位建设,以司法业务用房建设为突破口,提高法律援助机构办公条件,做到新建司法业务用房中必须在一楼设置法律援助服务大厅,配齐各项硬件软件设施。今年争取培养3个县区进入省级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先进单位行列。

六、内强素质 不断推进队伍建设工作

队伍建设工作要以服务和保障党委中心工作为目标,以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为基础,以先进性建设、纯洁性建设和五个能力建设为主线,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思想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是进一步深化教育实践活动。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

二是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建设水平。总结《365bet怎么进不去机关科室竞赛考核办法》、《365bet怎么进不去机关工作人员综合考核办法》和《伊春市司法行政系统主要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竞赛方案》实施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增强可操作性。要紧紧围绕政法机关“五个能力”建设,以司法行政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为目标,以公正廉洁执法、依法诚信执业为取向,由针对性地组织好教育培训,做到干什么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要开展岗位培训,计划举办一期县区司法局长、司法所长培训班。针对部分基层单位对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够坚决、不到位的实际,把贯彻落实市局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纳入队伍建设目标进行考核。

三是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工作。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深入一线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今年,市局将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活动,通过查访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广大干警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也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转变工作作风。

四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深入推进全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加强警务督察和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各项禁令规定,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切实提高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的执行力、约束力,努力以铁的纪律带出一支作风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

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外宣传工作。今年,我们对外宣传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丰富对外宣传媒体,突出系列报道,由注重对外宣传工作目标和发稿量转变为注重对外宣传效果上来。加大与省级、国家级媒体沟通联系的力度,由利用市级媒体报道为主,转变为利用省级以上媒体报道为主的对外宣传上来。坚持为基层搭建与多种宣传媒体沟通联系的平台,更多地宣传报道基层单位的工作经验、创新做法和先进典型,由报道市局工作为主,转变为以报道基层工作为主的对外宣传上来。把电视电台和党委政府内部简报记录刊载的工作信息等纳入目标管理,由利用报刊为主进行对外宣传,转变为利用电视电台和报刊等多种媒体进行对外宣传。

同志们,扬帆起航正当时,砥砺奋进又一春。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人民群众对我们充满了新期待。司法行政工作也迈出了新的征程。让我们坚持科学发展,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优异的成绩为建设美丽富庶、文明和谐、健康幸福新伊春,全面建成林区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