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波局长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2-02-20 来源:司法局

抢抓机遇  乘势而上

为三次创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张波

(2012年2月17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市十一次党代会以及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研究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下面,我代表局党委讲两点意见。

一、回顾过去,2011年司法行政工作取得可喜成绩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省司法厅以及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突出“打牢基础、强化管理、推进创新”工作主题,持续深化“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法律服务实践活动,努力打造风清、气正、人和、向上的司法行政系统,开拓进取,勤奋工作,各项工作取得可喜成绩,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更新观念,法律服务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展。全市法律服务行业转变观念,主动出击,进一步深化“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法律服务实践活动,主动为大项目建设、大型企业、棚户区改造以及招商引资提供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积极协助党委、政府依法妥善处理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全市公证、律师和法律援助机构解答法律咨询9080人次,减免各种法律服务收费近100万元,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66.31万元。律师行业办理各类案件1962件,担任法律顾问119家;公证行业办理各类公证3935件;司法鉴定机构办案240件,结案率100%,采信率达98%;法律援助机构推广使用了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延伸了便民服务接待窗口,扩大了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办理各种援助案件478件。

——创新载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进一步显现。“五五”普法期间,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丰富形式,创新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公务员、青少年学生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圆满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全市有25个单位被授予省级“民主法治示范单位”,3个村被评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区晋升为国家级“先进法治县、区”。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三次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普法先进集体”。去年7月,我市在第六次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六五”普法启动后,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积极创新活动载体,相继开展了“弘扬法治精神、倡导文明新风”法治文化作品有奖征集、发送“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伊春”为主题的手机短信以及“创建文明城、法治伴我行”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等系列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专项法制宣传活动80多(场)次,设立宣传台100多个,宣传板1000多块,宣传条幅500多条,发放宣传单15万份。

——健全机制,人民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全面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对全市2348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资格认证,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完善。全面推广了“七字调解法”,进一步深化了人民调解与信访案件、民诉案件、医患纠纷、劳资纠纷、治安案件、交通肇事案件、物业纠纷的衔接工作,“大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评估、纠纷研判、人民调解预警等机制。市司法局与市财政联合转发了《黑龙江省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经费保障实施意见》的通知,调动了人民调解员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市调解纠纷1985件,调解成功1951件,成功率98.2%。

——着力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进一步深化了与香兰监狱的联合帮教“双延伸”工作,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又开展了“法律服务进狱所”和“心手相牵迎中秋”等亲情帮教系列活动,为伊春籍服刑人员送去慰问品金额达1万余元。积极推进了安置和就业培训两个基地建设,共建安置基地10个,安置刑释解教人员218人。向外地推荐学员就业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有4名刑释解教人员经培训被推荐到江苏省相关企业工作。为195名刑释解教人员办理了低保。全年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69人,安置率95%,全部刑释解教人员都建立了帮教写实档案。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劳教所坚持首要标准,精细管理、深化教育,强化保障、稳步发展,连续第十四年实现“四无”目标,在全省劳教系统目标评比中,被省劳教局授予优胜单位荣誉称号。

——注重规范,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19个乡镇、30个街道、5个林场司法所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又有1个司法局、10个司法所迈入省级规范化司法局、司法所行列。司法所长副科级配备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基层司法所职能作用进一步彰显,社会管理,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日益加强。市局及铁力市、嘉荫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进展良好。

——弘扬典型,干部队伍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执业)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向曹殿良同志学习活动以及局际、科室、岗位竞赛等活动,涌现出以王亮同志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干部活力得到有效激发。在律师行业开展了“共产党员挂牌上岗”活动,创建了一批“律师党员示范岗”,律师党建工作实现全覆盖。组织开展了劳教干警“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强化了干警执法执勤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训练。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加强。

此外,对外宣传、系统法制建设、系统计财装备、警务督察等工作都有新的发展进步。

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的亲切指导,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得益于系统在市局党委引领下的不断进取、开拓创新,得益于全系统上下的团结奋斗和扎实工作。在这里,我代表局党委向所有关心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表示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成绩只代表过去,做好今年的司法行政工作,我们还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应当看到,受国际国内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特别是世界经济复苏脚步放缓,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还十分繁重,司法行政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当前,社会正处于矛盾凸显期,人民内部矛盾和群体性事件增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刑释解教及社区矫正人员数量增多,教育管理难度加大,提高衔接管控和联合帮教质量,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新的形势,新的任务,给我们带来许多新的课题和新的考验。

在看到困难的同时,我们更要看到许多有利条件。当前,我市经济稳步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总体形势向好。国家对司法行政机关提供的经费保障,对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的投入和支持,以及国家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大力投入,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保障。前不久,省委、省政府,省司法厅与省财政厅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以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补助经费保障等政策,司法行政事业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近年来,司法行政工作呈现出了领导关心、群众认可,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外部环境不断优化,班子队伍精神振奋,全系统整体工作连上新台阶的良好局面,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实基础。特别是随着“三次创业,转型跨越”战略的实施,司法行政系统作为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重要力量,将会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更加令人振奋的是2月2日,市委书记王爱文同志到市委政法委调研,2月13日,又亲自出席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并做重要讲话,阐述了新时期政法工作要“创造三个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搞好一个创新(社会管理创新),建设好一支队伍(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思想,给全市政法工作指明了方向。市委书记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两次关心、指导政法工作,无疑更增添了政法系统广大干警的信心,鼓舞了士气。因此,纵览当前形势,机遇大于挑战。我们既要充分认识有利条件,坚定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增强服务发展、维护稳定、关注民生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也要冷静看待不利因素,积极应对挑战,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为建设美丽富庶、文明和谐、健康幸福新伊春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展望未来,2012年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市十一次党代会以及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三次创业,转型跨越”工作大局和政法系统三项重点工作,继续以“打牢基础、强化管理、推进创新”为主题,坚定不移地深化“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法律服务实践活动,着力提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稳定的能力水平,为建设美丽富庶、文明和谐、健康幸福新伊春作出新贡献。

(一)着眼于新征程、新目标,服务大局,全力推进法律服务工作

全市“推进三次创业,加快转型跨越”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面对日益多元、不断提升、前所未有的法律服务需求,我们必须一以贯之地深化“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法律服务实践活动,主动为新型工业化、二度城市化、服务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全方位、深层次、高品质的法律服务。

一是围绕三次创业,全面优化法律服务。主动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服务。成立由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组成的法律服务团,参与重大项目、招商引资、重点企业、重点园区建设的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论证、法律策划等工作。组织律师、公证员深入重点企业进行“法律风险体检”活动,对企业经营的法律风险进行“把脉”,提出防控法律风险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延伸服务触角,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公证、律师机构要积极探索为金融资本安全运行和风险防控服务的方法和途径,积极开展金融机构律师公证法律顾问工作,主动推介安全性、可靠性强的预防纠纷和减少诉讼的服务项目。公证机构要在为贷款合同赋予强制执行力公证上实现新突破。要主动介入天保二期森林资源管护承包工程,为签订长期承包合同提供公证服务,要主动降低收费标准,提升服务质量。法律援助机构要将职工家庭发展自营经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诉讼维权,以及因解除劳动合同而请求经济补偿等诉求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同时,在企业较为密集的工业园区和大型工矿企业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在社区、乡村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积极开展“进基层、送法律”活动和“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主题实践活动。法律服务机构要通过开通便民服务直通车、为行动不便的申请人提供上门服务、网上办公等形式,为棚户区改造、土地征收、土地流转、拆迁安置等提供法律服务,努力维护广大群众基本民生权力。法律援助机构要改进援助手段、简化申请手续、降低维权成本。要加强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室建设。要进一步与我市外出务工人员比较集中城市的法律援助机构建立城际协作关系,方便外出创业务工人员维权。

二是健全完善机制,切实保障法律服务。进一步探索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两结合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协会教育、监督和管理的积极作用,用健全的服务规则,保证法律服务,促进法律服务。改进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参与信访工作机制。督促检查信访值班工作,指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履行好参与信访工作职责,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息诉罢访,案结事了,努力将各类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实行受援人自选律师和案件跟踪、回访制度。切实做好法律咨询、代书服务、案件代理和回访工作。建立与公、检、法、人保、信访等部门的定期协商联系机制。积极争取由市政府牵头成立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协调法律援助机构与相关部门的关系,做好侦察、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法律援助,为农民工讨薪开辟绿色通道,依法解决信访诉求。健全完善公证律师机构执业人员诚信档案制度。研究探索利用诚信档案促进执业人员监管的措施和办法。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规范法律服务。加大对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的职业培训、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力度,确保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依规执业。切实加强监管和督促检查,对竞相压价、违规执业、恶性竞争的法律服务人员,抓住一、两个反面典型案件,依纪依规从严惩戒,严厉打击破坏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违规、违纪、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积极做好公证律师机构的布局调整工作。结合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和市区“四区连片”发展战略,按照分块布局、方便服务,调小、撤弱、做大、做强的工作思路,积极研究和探索公证律师机构调整布局,整合资源。加大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力度,发挥好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和法律援助办案专款的作用。县(市)、区(局)司法局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经费支持,让低收入边缘群体也能获得法律援助。要加强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管理,规范经费使用,视办案质量和工作量大小,发放不同档次的补贴。年内,市局将对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坚决遏制挤占、挪用和滥用法援经费的现象发生。

(二)着眼于新规划、新部署,普治结合,持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的关键一年。总体要求是:围绕专业法宣传,巩固“法律七进”成果,抓好“两个建设”。

一是以深化“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巩固扩大普法成果。各地要充分发挥部门协作力量,紧紧围绕专业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专题法制讲座、公务员培训班和扩大手机短信覆盖面为重点,开展好法律进机关活动;以“诚信守法企业”创建为重点,开展好法律进企业活动;以实施“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设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队伍、制定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每年开展一次法制讲座”的“六个一”工程为重点,开展好法律进社区活动;以“法律大集”、“法律自助餐”活动为重点,开展好法律进农村活动;以“学法在课堂,守法在心中”为主题的演讲比赛为重点,开展好法律进学校活动;以专业法律法规宣传为重点,开展好法律进单位活动;举办“法律进军营”启动仪式,开展好“送法进军营”活动。

二是以开展法制宣传系列活动为平台,着力打造法治文化建设环境。各地要以“法治文艺”作品征集、法制公益广告宣传等系列活动为侧重点,重点征集书画、摄影作品,争取在验收年之前形成一整套具有伊春地域特色的法治文艺作品。协调有关部门定期在主要街区、车站等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窗口单位电子屏上进行法制宣传,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借助“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三是以创建法治城市为依托,持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城市”创建考核体系和运行机制,扎实推进“创建文明城、法治伴我行”主题活动和“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适时召开“法治县(市)、区(局)”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提炼、推广“友好经验”。同时,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单位”进行复查,努力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实现法治实践全覆盖,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着眼于新矛盾、新问题,协调联动,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各种矛盾凸显叠加、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日益显现,人民调解工作化解难度越来越大。我们要解决当前社会存在的多领域、多层面、多样化的矛盾纠纷,必须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调处合力,集中有效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引导人民调解员区分不同性质矛盾,依照法律和政策,努力把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社会矛盾堆积、激化。要全面推广铁力市“七字调解法”经验,指导人民调解组织主动调处因“林改”和“棚改”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引发的各类纠纷;推广金山屯区化解社会矛盾和建立人民调解风险评估体系经验,指导司法所积极参与社会风险评估工作,使风险评估真正起到预防化解作用;推广美溪区设立专职人民调解员经验,积极探索社工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途径和办法。

二是加强“衔接”机制建设。县(市)、区(局)司法局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完善公调、诉调衔接机制,指导人民调解组织重点落实人民调解与治安案件、劳动人事争议、医患纠纷、道路交通四项衔接工作,全面推动人民调解与物业纠纷的衔接试点工作。市局将适时召开衔接推进会议,系统地总结推广铁力市、伊春区、友好区、美溪区、翠峦区、金山屯区等地的试点经验。

三是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贯彻《人民调解法》和《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不断发展企事业单位和新兴社会组织调委会建设,建立覆盖面更广的人民调解队伍。要加快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步伐。全面落实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费保障制度,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认真实行社会矛盾纠纷研判制度,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和纠纷信息反馈制度,及时向基层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为依法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提供依据。

(四)着眼于新挑战、新课题,开拓进取,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新形势下司法行政机关面临的一个新的时代课题。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解决好新时期社会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大责任与使命。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司法行政工作规律,大胆探索,全力创新。

一是拓展新领域,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双延伸”工作。市局将在巩固“双延伸”工作成果基础上,继续争取相关政策支持,落实落靠培训经费,依托伊春技师学院进一步开展好刑释解教人员培训工作。今年,要根据用工单位的需求意向和个人特长开展订单式培训,以伊春技师学院为推荐就业平台,采取走出去与企业洽谈、请进来让企业现场招聘相结合的方式扩大就业渠道。此外,各地要积极扩大安置基地建设规模。不断增加培训基地数量和培训项目,重点要在非林木生产加工企业建立安置基地,适应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意向的多样性。

二是创立新模式,认真做好就业安置工作。今年,我们将在全市推行刑释解教人员创业、谋业、救济三位一体的就业安置工作模式。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通过鼓励自主创业、扶持自立谋业、实施政府救济就业这三种渠道,切实为刑事解教人员就业安置,融入社会创造条件。鼓励刑释解教人员自主创业。积极协调工商、税务、金融、民政、人保等相关部门,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在种植业、养殖业、木材精深加工等方面自主创业,研究出台相应政策措施。扶持刑释解教人员自立谋业。对有一技之长的刑释解教人员,提倡和鼓励其采取组织推荐就业、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谋业。落实刑释解教人员政府救济制度。各地要积极与民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按照省司法厅、省财政厅《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补助经费保障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做好接送、生活、过渡性安置帮教补助经费落实工作。

三是制定新举措,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认真总结铁力市和美溪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经验,超前谋划下步工作,力争在以下三个方面实现“新突破”,为工作全面铺开奠定基础。一是在提高监管水平上实现新突破。科学设立矫正对象测定量表,重新建立评估体系,完善评估机制,积极探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矫正对象实时有效监控,防止脱管失控和违法犯罪。二是在增强帮困解难工作实效上实现新突破。将工作上重点帮扶、生活上重点关心与思想上重点教育、行动上重点矫正结合起来,帮助矫正对象尽快回归社会,同时,努力为矫正对象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三是在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上实现新突破。要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机制、轮岗交流机制、日常考核机制,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四是面对新情况,认真做好劳教场所安全稳定工作。保持劳教场所安全稳定是市局的首要政治任务,必须把维护监管安全,实现“四无”目标作为压倒一切的工作抓住不放。一是抓住干警思想教育工作不放松。目前,市劳教所劳教人员锐减,劳教体制不理顺,造成了部分干警思想情绪波动,给劳教场所安全稳定工作带来了隐患。因此,必须针对存在的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警稳定情绪、认清形势,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安全稳定的大局上来。二是抓住安全管理工作不放松。着重加强劳教人员“三大现场”、“四个重点”的管理,筑牢人防、物防、技防“三道防线”,维护正常的监管工作秩序,全面提升场所安全防范能力。三是抓住规范化建设不放松。首先,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好“基层基础建设年”和“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健全完善活动规划,确保实现基层基础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其次,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干警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开展经常性的警务督察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四是抓住场所长远发展建设不放松。一方面,我们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增加劳教人员数量,确保劳教人员规模。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场所可利用资源,积极开展自种、自养、自加工工作,提高劳教人员生活水平,稳定劳教人员思想情绪,改善职工待遇。

(五)着眼于新标准、新需求,夯实基础,扎实推进基层工作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快速发展的新形势,给基层基础工作带来了新的要求和更高的标准,我们要从抓基层、打基础,谋全局、图发展的角度,不断提升基层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是不断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重点做好两项工作:首先,要以扩大乡镇司法所建设的工作成果、提高街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完善林场司法所服务功能为重点,抓好司法所建设工作。适时召开司法所建设经验交流会,学习推广以铁力市司法局铁力司法所、双丰司法所及曹殿良、王亮为代表的先进群体和个人的工作经验和事迹,深化“铁力现象”。大力推广马永顺司法所工作经验,逐步完善林场(所)司法所的服务功能,全面落实林场司法所的各项工作内容,有效地整合基层法律服务资源,改变服务项目单一的现象,填补基层林场(所)法律服务的空白。其次,要以争创省级规范化司法局、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省级“五好”司法所为重点,开展规范化创建活动。提高县(区)司法局及司法所省级规范化数量比例,适时开展复查活动,提高创建工作质量。进一步做好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是不断推进业务用房建设。要积极争取,协调有关部门,切实把省两办印发的《全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精神落到实处。要全面贯彻《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按照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加强项目管理、质量监督和资金监管,确保精心施工、如期竣工。

三是不断推进设施装备建设。认真实施《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制定实施各类司法行政单位、业务岗位所需的设施装备具体标准和实施计划,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配全配好技术和业务装备,提升基层物质技术保障能力。

(六)着眼于新形势、新任务,提质增效,稳步推进队伍建设工作

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因此,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是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目标和主题,所以,必须毫不松懈地抓好、抓实。

一是以班子建设引领队伍建设。首先,着力打造“合力攻坚、凝才聚力、决策民主”型领导班子,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党性修养。保持班子成员间的团结和谐氛围,进一步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以好班子引领好队伍。其次,强力打造“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型干部队伍,按照市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好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下发活动方案,加强督导检查,将政法干警共同价值取向和基本要求,转化为全市司法行政干警的精神追求和工作成效。

二是以党建工作带动队伍建设。要坚持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要继续巩固和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和“三创”活动,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党组织各项制度,更好的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桥梁纽带和战斗堡垒作用。特别是要进一步落实律师党建工作与行业管理“五个同步”工作机制,有关部门要共同研究落实“五个同步”的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充分发挥律师党建在行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以三个竞赛活动推动队伍建设。继续深入推进局际竞赛、科室竞赛、岗位竞赛活动,提质增效,持续增强队伍活力。完善和落实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考核程序和标准,公正客观地考核评价,正确运用考核结果,进一步激发全系统干事创业热情。

四是以党风廉政建设规范队伍建设。要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方针,不断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实现以党风促政风,以党风促行风,以党风促警风的目标。继续深入贯彻《廉政准则》,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所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提高我市司法行政部门执法、从政的工作透明度。

五是以对外宣传工作促进队伍建设。对外宣传工作要实行归口管理,统一由市局政治处负责协调。转变观念和方式,丰富对外宣传形式,努力实现宣传资源共享、宣传媒体共享、宣传成果共享,达到宣传效果最大化。特别是要把培养、选树、宣传典型作为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战斗力的重要内容,在继续发挥好老典型作用的同时,要加强培树新典型工作,尤其要注重发现培养造就新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和榜样作用,弘扬新风正气,激发队伍活力。

同志们,今年的目标任务已明确,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唱响三次创业的主旋律,持续提升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创新发展,攻坚克难,努力为“三次创业,转型跨越”,为“平安伊春”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为建设美丽富庶、文明和谐、健康幸福新伊春建功立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