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波局长关于全市“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意见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1-11-17 来源:司法局

市司法局局长     张  波

各位领导,同志们:

自“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市的普法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建设法治伊春为目标,以宪法为核心,以基本法律法规为重点,丰富形式、创新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公务员、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社区居民以及林场职工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总结回顾“五五”普法工作,提炼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宝贵经验

五年来,经过各县(市)、区(局),市直各部门和广大普法工作者的辛勤努力,我市“五五”普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保障我市“十一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突出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取得长足进展。各地、各部门坚持以宪法为核心,以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广大民众依靠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和解决纠纷问题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二是法制宣传教育体制机制不断规范。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培训21次,公务员法律考试参考人数累计超过3.5万人次;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实现了师资、计划、教材、课时 “四落实”,形成了以课堂教育为主,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格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普遍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和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高;农村、林场(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进一步巩固,实现了“法制宣讲组”和“法律明白人”的全覆盖。三是“法律六进”活动成果不断显现。广泛开展了“送法下乡进林场”、“公证律师进企业”、“三官一师进校园”、“法律广场”、“法律大集”等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主题活动,有力提升了“法律六进”的工作活力和实效。期间,市药监局、市审计局、西林钢铁公司、友好林业局、伊春区六中、友好区一中、嘉荫县保兴乡大同村、伊春区繁荣社区先后被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确定为“法律六进”先进典型,并都在全省“法律六进”各专项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经验介绍。四是社会法治化管理新局面初步形成。在各级党委领导下,法治城市创建和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各部门立足本职、齐抓共管,围绕保障发展、服务民生,大力开展了“打黑除恶”、“整治交通环境”、“农民工维权”、“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等专项行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五是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不断创新。组建了“五五”普法讲师团,开通了“96308”青少年维权热线和手机短信普法平台,创办了“林都法制讲堂”,建立了全市统一名称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平台“普法在线”,在全市设置了80个大型法制宣传标识。在《伊春日报》、《林城晚报》、伊春电视台、伊春电台开设了法制社会、法制漫谈、法苑广角、法治时空、法制天地等普法专栏,累计播放法制节目2300多次。

“五五”普法期间,全市有25个单位被授予省级“民主法治示范单位”,3个村被评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区晋升为国家级“先进法治县、区”。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三次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普法先进集体”。今年7月5日,在第六次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三个地市作了典型发言,市委副书记李前龙同志代表我市作了题为《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经验介绍。

五年来,我市在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实践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归纳起来就是“四个必须坚持”:一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只有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积极作用,才能充分体现自身价值,从而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二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民生至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只有始终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落脚点,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才能真正赢得支持,从而夯实自身的发展基础。三是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只有积极适应时代发展变化,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才能永葆生机和活力,从而积蓄可持续的发展后劲。四是必须坚持整合资源、合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只有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才能形成千军万马、千帆竞发的良好局面,从而凝聚强大的发展动力。

在肯定成绩,认真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在当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些部门、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依然不够;在针对农村、偏远地区、城市流动人口等群体的普法工作中还存在盲区;工作创新意识不强,措施针对性不够;普法工作办事机构职能权限、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工作中要努力加以解决。

二、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再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崭新业绩

我市“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需求的新期待,围绕“生态立市,产业兴市”的发展战略,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实现“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围绕总体目标,今后要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对象的全员化。一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要将法制教育纳入各级党校、院校教程,并不断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逐步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二要突出抓好青少年学法用法。要注重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要整合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并发挥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要加强对有不良行为、社会闲散青少年等青少年群体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三要突出抓好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和考试考核,强化对事业单位以及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四要突出抓好农村群众学法用法。要大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要培养一批农村“法律明白人”,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五要突出抓好林场(所)职工群众学法用法。要积极引导林场(所)职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活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法治文艺和法律服务进林场(所)活动,不断提高林场(所)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

(二)区分层次,分类指导,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普及化。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涵盖面很广,必须区分层次,分类指导,全面普及。机关要着眼于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结合学习型机关建设,重点进行与履行职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企业要着眼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点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代企业管理以及职工劳动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宣传;农村要着眼于提高农民法制观念,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进行基本法律知识教育和增强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利的意识;林场(所)要着眼于提高生态保护意识,结合社会主义新林区建设,加强《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社区要着眼于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结合和谐社区建设,重点进行社区管理和基层民主自治方面的法律知识宣传;学校要着眼于培养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结合公民意识教育,重点进行法律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知识教育;单位要着眼于促进单位管理规范化,结合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重点开展与单位事务和单位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军营要着眼于提高广大官兵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巩固发展军民团结、军地和谐的良好局面,重点开展维护官兵、军属合法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三)多策同施,多措并举,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格局的立体化。法制宣传教育不能拘泥于单一的形式,要采取丰富多元的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在执法过程中,要大力推进执法、司法公开,把执法办案的过程变成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努力做到办案一件、教育一片;在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过程中,要结合法律事务向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突出明法释理,引导他们理性平和地表达诉求、解决纠纷。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作用,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政府网及门户网站法制宣传力度;要善于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以案释法、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汇演、法制书画摄影图片展、法制故事会等,引导群众广泛参与,使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更强、效果更好;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加强法制广场、法制长廊等普法园地建设,实现全方位、立体化的法制宣传教育格局。

(四)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机制的常态化。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目标管理体系,纳入“十二五”发展规划,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意见和措施,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要求。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发现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抓点带面,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的常态化开展。

(五)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形态的社会化。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善于整合社会资源,借助社会力量。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人群的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村村通、互联网、移动通信等便捷有效的方式和途径,进一步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要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拓展工作载体形式,使普法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要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发挥大众媒体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探索建立法治文化教育基地,不断丰富和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

(六)立足实际,提高素质,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专业化。目前,虽然宣教队伍专职与兼职并存,但是,在工作水平上必须一致向专业化看齐。要积极做好法制宣传员、普法志愿者和法制新闻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要进一步拓宽社会参与途径,放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性、社会性和公益性,形成各方面踊跃参与的生动局面,促进“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各位领导,同志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大任务和光荣使命。我们有信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打牢基础、强化管理、推进创新、扎实工作,一定能够圆满地完成“六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